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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推翻IEEPA关税

Learning Resources v. Trump — 最高法院6:3裁定总统无权依据IEEPA征收关税,1750亿美元退税大幕开启

2026年2月20日判决

30秒速览

目录(点击展开各章节)

  1. 判决概览
  2. 法律推理与判决要旨
  3. 受影响的关税范围
  4. 退税数据全景
  5. 退税流程详解(含法律条文)
  6. 企业起诉政府退税完整指南
  7. 完整时间线与未来展望
  8. 替代关税工具
  9. 参考来源
一、判决概览

2026年2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 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案号24-1287)一案中,以6票对3票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全球进口商品征收的大规模关税缺乏法律授权,属于违法判决原文

多数意见(违法)
6
首席大法官Roberts
Gorsuch · Barrett
Sotomayor · Kagan · Jackson
反对意见(合法)
3
Kavanaugh
Thomas · Alito

这是一次罕见的跨意识形态联盟:三位保守派大法官(Roberts、Gorsuch、Barrett)与三位自由派大法官(Sotomayor、Kagan、Jackson)联手,共同否定了总统借IEEPA征收关税的权力。 SCOTUSblog

二、法律推理与判决要旨

核心争点:IEEPA是否授权征收关税?

政府主张:IEEPA授权总统"regulate"(规制)"importation"(进口),因此可以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最高法院否定了这一解读。

"基于IEEPA中被16个词隔开的两个词——'regulate'和'importation'——总统主张拥有独立的权力,对任何国家、任何产品、以任何税率、在任何时间段内征收关税。这两个词无法承受如此之重。"
— 首席大法官 John Roberts,多数意见 判决原文

三大法理支柱

  1. 文本解释(Textualism):IEEPA全文没有出现"tariff"(关税)或"duty"(税项)这两个词。"regulate importation"是规制性权力,不是征税权。征税权在宪法上专属国会。
  2. "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Roberts(与Gorsuch、Barrett联合)援引此原则,认为如此巨大的经济权力(每月征收200亿美元)需要国会的明确授权,而非从模糊的法律语言中推导。
  3. 历史实践:自1977年IEEPA颁布近50年来,从未有任何总统将其解读为关税授权。这一历史空白本身就说明该法不具有此种功能。

反对意见要点

"关税是'规制进口的传统和常见工具'……多数意见的判决不会实质性地限制总统征收关税的能力,因为还有许多其他联邦法律授权总统征收关税。"
— 大法官 Brett Kavanaugh,反对意见 SCOTUSblog

Kavanaugh同时警告:政府可能被要求退还数千亿美元给已缴纳IEEPA关税的进口商。

三、受影响的关税范围

本次判决仅针对依据IEEPA征收的关税。以下是各类关税的效力对照表: CFR分析

关税类型法律依据状态说明
芬太尼关税(中/加/墨)IEEPA已失效以打击芬太尼走私为名对中国、加拿大、墨西哥的加税
对等关税(全球)IEEPA已失效初始10%基准税率 + 对数十国的更高税率
钢铁/铝关税Section 232仍有效国家安全理由,不受本判决影响
汽车关税Section 232仍有效国家安全理由
对华301关税Section 301仍有效针对知识产权/贸易不公
反倾销/反补贴税AD/CVD法仍有效贸易救济措施
新10%全球关税Section 122暂时有效判决后紧急启用,最高15%,仅可维持150天,面临法律挑战
四、退税数据全景
$1,647亿
IEEPA关税累计征收总额
(截至2026年1月)
$1,750亿
预估退税总额上限
(宾大沃顿模型)
~50%
IEEPA关税占美国
全部关税收入比例
$208亿/月
判决前IEEPA
月均征收额

数据来源:Penn Wharton Budget Model

按贸易伙伴分布(截至2025年11月)

来源国/地区占IEEPA关税比例
其他国家35.5%
中国24.2%
欧盟15.2%
越南11.3%
印度8.1%
加拿大 + 墨西哥~6%
五、退税流程详解(含法律条文与操作指引)
核心前提:退税不会自动发放

最高法院未就退税问题作出直接裁决。进口商不会自动收到退税支票——必须主动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申请退还。 Lawfare

路径一:Post-Summary Correction(进口后汇总更正)—— 适用于未清关条目

什么是"未清关条目"(Unliquidated Entry)?

"Liquidation"(最终清算)是CBP对每笔进口条目作出最终关税评估的行政行为。大多数条目在进口后约314天(约10–11个月)内完成清算。在清算前,进口条目处于"未清关"状态,进口商可以通过Post-Summary Correction(PSC)修改申报内容。 Lawfare

PSC操作流程

1
确认条目状态:通过ACE系统(美国海关自动化商业环境系统)查询每笔进口条目的liquidation状态。如果条目尚未liquidated,可以使用PSC路径。
2
在ACE系统中提交PSC:通过ACE电子系统提交Post-Summary Correction,将关税税率修正为排除IEEPA关税后的合法税率,援引最高法院 Learning Resources v. Trump 判决作为法律依据。
3
CBP审查:CBP审查PSC请求。由于最高法院已明确裁定IEEPA关税违法,CBP应按修正后的税率重新清算该条目。
4
退款发放:CBP按修正后的税率清算条目,多缴部分通过ACH电子转账退还。自2026年2月6日起,CBP已全面转为电子退款,不再使用纸质支票(特殊情况除外)。 Buchalter
PSC路径的优势
  • 速度快于行政抗议路径——无需等待清算和抗议审查周期
  • 避免利息问题——因为是在清算前修正,不产生"多缴",因此无需计算退还利息
  • CBP已表示"可能允许PSC来移除部分无效的IEEPA关税" Lawfare

哪些条目可以走PSC?

IEEPA关税自2025年2月起实施。按314天清算周期计算:

  • 2025年2月最早的条目 → 约2025年12月开始清算
  • 2025年4月的条目 → 约2026年2月开始清算
  • 2025年4月之后的进口条目,在判决日(2026年2月20日)时大概率仍未清算,可以走PSC路径
  • 进口商还可以向CBP申请延长清算期限(最多3年),以确保条目保持未清算状态 Lawfare

路径二:19 U.S.C. § 1514 行政抗议(Protest)—— 适用于已清关条目

法律依据

《美国法典》第19编第1514条(19 U.S.C. § 1514)规定:CBP对进口条目的关税评估决定,如果未被及时抗议,则成为"最终且具有结论性的(final and conclusive)"。但当法院随后宣布底层法律授权无效时(如本案),该条同时规定CBP在收到法院最终判决后"应据此采取行动(shall take action accordingly)"——即重新清算并退还多缴税款。 Lawfare: 19 U.S.C. § 1514分析

Protest操作流程

1
确认条目已清算(Liquidated):通过ACE系统查询条目状态。条目显示为"liquidated"且清算日期已确定。
2
在清算后180天内提交Protest:通过ACE系统向CBP提交正式行政抗议(Protest),依据19 U.S.C. § 1514(a)条款,主张IEEPA关税因最高法院判决而无效,请求CBP重新清算(reliquidation)并退还多缴税款。
3
CBP审查Protest:正常情况下,CBP有最多2年时间审查一项Protest。如果批准 → CBP重新清算该条目并退还差额(含法定利息)。
4
如果CBP久拖不决 → 申请加速处置:进口商可依据 19 C.F.R. § 174.22 申请"Accelerated Disposition"(加速处置)。CBP必须在30天内作出决定。如果30天内未作出决定,Protest在法律上自动视为被驳回(deemed denied),进口商可立即向CIT起诉。 Lawfare: § 174.22
5
如果CBP明确驳回 → 180天内向CIT起诉:进口商在收到驳回通知后180天内,可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提起诉讼。详见第六章。

退还利息

根据 19 U.S.C. § 1505(b),对于已清算且存在多缴的条目,CBP在重新清算退款时应支付法定利息——从关税缴纳日(deposit date)起算,至重新清算日(reliquidation date)为止,按财政部每季度公布的利率计算。 Lawfare: § 1505(b)


路径三:直接向CIT起诉(28 U.S.C. § 1581(i))—— 绕过行政程序

CIT在此前的 AGS Company v. CBP 案中确立了一个重要先例:进口商不必穷尽行政抗议程序,可以直接依据 28 U.S.C. § 1581(i)(CIT的剩余管辖权)提起"非法征收"(illegal exaction)诉讼。 Mayer Brown

§ 1581(i)路径的意义

CIT裁定:当IEEPA关税本身缺乏法律授权时,CBP对关税的"评估"不过是一个"部级执行行为"(ministerial act),不构成需要行政审查的"可争议决定"。因此,进口商可以直接诉至CIT,无需先走CBP Protest流程。该路径有2年诉讼时效Hunton Andrews Kurth


关键时限总表

操作截止期限法律依据
Post-Summary Correction(未清算条目)清算前提交(通常进口后314天内)19 C.F.R. § 173
申请延长清算期限清算前提交,最多延长至进口后3年19 U.S.C. § 1504
提交行政抗议 Protest(已清算条目)清算日后180天内19 U.S.C. § 1514
申请加速处置提交Protest后任何时间19 C.F.R. § 174.22
Protest被驳回后向CIT起诉驳回后180天内28 U.S.C. § 1581(a)
直接向CIT起诉(绕过Protest)关税最终评估后2年内28 U.S.C. § 1581(i)
致命警告:错过期限 = 永久丧失退税权

每一个截止期限都是硬性法定时限,不可延长、不可豁免。特别是最早一批条目(2025年2月进口)的180天Protest窗口可能最早在2026年6月左右到期。进口商应立即排查所有历史条目。 Buchalter律所

CIT的"全面救济"令(Universal Remedy)

CIT在相关案件中已发布全国性永久禁令,禁止政府继续执行或征收IEEPA关税。这一"全面救济"覆盖所有进口商,无论是否参与了诉讼。因此,即使你的公司没有作为原告起诉,也有权申请退税——但仍然必须走流程(提交PSC或Protest)。 Lawfare

六、美国公司起诉政府获得退税 — 完整指南

6.1 谁有资格申请退税?

Importer of Record(登记进口商)

退税权利归属于Importer of Record——即在美国海关登记为该批货物进口商、并实际缴纳了IEEPA关税的法律实体。这是退税的唯一合法申请主体。 Lawfare

  • 美国进口公司:绝大多数情况下,美国买方(进口商)是Importer of Record,直接有权申请退税。
  • 中国/外国出口商:仅当外国出口商在美国海关注册为Importer of Record并直接缴纳了关税时,才有退税资格。在大多数贸易结构中,外国出口商不直接缴纳美国关税。 新浪财经律师解读
  • 下游买方的追索权:如果进口商已将关税成本转嫁给下游买方(如零售商),获退税后,下游买方可能对进口商享有合同追索权。但这属于当事方之间的商业问题,不属于CBP退税程序。

6.2 完整诉讼路径图

路径A:行政 → 司法(传统路径)

1
提交CBP Protest
依据19 U.S.C. § 1514,在liquidation后180天内通过ACE系统提交行政抗议,援引 Learning Resources v. Trump 判决。
2
等待CBP决定 或 申请加速处置
CBP正常审查周期可达2年。如需加速,可依据19 C.F.R. § 174.22申请加速处置——CBP必须在30天内决定,否则自动视为驳回。
3
向CIT起诉(如被驳回)
依据28 U.S.C. § 1581(a),在驳回后180天内向纽约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命令CBP重新清算并退还关税。
4
CIT审理并判决
CIT是美国唯一的专业国际贸易法院,拥有对关税争议的排他管辖权。CIT有权命令CBP进行reliquidation(重新清算)并退还差额及利息。
5
上诉(如需)
CIT判决 →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 → 最高法院。但鉴于最高法院已在本案中明确裁定IEEPA关税违法,上诉翻盘可能性极低。

路径B:直接诉至CIT(绕过行政程序)

1
直接向CIT起诉
依据28 U.S.C. § 1581(i)的剩余管辖权条款,以"illegal exaction"(非法征收)为由直接起诉联邦政府。此路径无需先向CBP提交Protest。诉讼时效为关税最终评估后2年Mayer Brown
2
CIT审理
CIT已在AGS Company v. CBP案中确立了此管辖权的可行性。诉讼可请求CIT:(1) 宣告关税非法;(2) 命令reliquidation;(3) 命令退还税款及利息。
选择哪条路径?
比较项路径A(Protest → CIT)路径B(直接CIT)
适用条目已清算条目所有条目
是否需先走行政程序是(先Protest)
时效liquidation后180天最终评估后2年
适合情形金额较小,希望行政解决金额较大,或担心错过Protest窗口
成本行政成本低 + 可能的诉讼需聘请律师直接诉讼

贸易律师建议:对于高风险敞口(即关税金额大)的进口商,建议双管齐下——同时提交Protest并向CIT起诉,作为"保险策略"。 Hunton Andrews Kurth

6.3 已在行动的标杆企业

多家大型公司在最高法院判决前就已提起退税诉讼,争取"排队领先"地位。目前CIT已将超过75家原告的诉讼合并审理:

企业行业诉讼状态
Costco(好市多)零售/仓储率先起诉,案件已合并入AGS Company主案
Revlon(露华浓)消费品/化妆品已列入合并诉讼原告名单
Bumble Bee Foods食品/海产已列入合并诉讼原告名单
Kawasaki Motors汽车/摩托车已列入合并诉讼原告名单
Elizabeth Arden消费品/香水已列入合并诉讼原告名单

NPR · J. Chang Law · Tax Notes

主案案名:AGS Company Automotive Solutions v.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在CIT合并审理。 Mayer Brown

"程序复杂并不意味着政府有权继续持有非法征收的费用。"
— 贸易律师 Alexis Early NPR

6.4 政府可能的抗辩策略

  • "行政难以执行"论:政府可能主张,涉及230,000+进口品类、数百万条目的退税在行政上不可行。但律师反驳称"行政困难不构成拒绝退税的法律理由"。
  • 财政影响论:Kavanaugh大法官在反对意见中提到退还1750亿+美元将对联邦财政造成重大冲击。但多数意见认为这不改变法律判断。
  • 拖延战术:政府最现实的策略可能是通过缓慢处理Protest来拖延退税。这正是加速处置条款(19 C.F.R. § 174.22)的用武之地。

6.5 进口商立即行动清单

现在就该做的事
  1. 审计所有进口记录:梳理2025年2月至今所有基于IEEPA缴纳关税的进口条目,确认每笔的liquidation状态和日期
  2. 对未清算条目提交PSC:通过ACE系统提交Post-Summary Correction
  3. 对已清算条目提交Protest:对liquidation后仍在180天窗口内的条目,尽快通过ACE提交行政抗议
  4. 评估是否直接起诉:对于高金额敞口,考虑依据28 U.S.C. § 1581(i)直接向CIT起诉
  5. 聘请专业贸易律师:优先选择有CIT诉讼经验、熟悉CBP行政程序的律所(如已参与AGS合并诉讼的律所)
  6. 保存全部缴税凭证:包括CBP税单(Entry Summary, CBP Form 7501)、付款记录、ACE系统截图、ACH转账记录
  7. 密切关注CBP指引:CBP预计将发布针对IEEPA退税的专项操作指南(Customs Bulletin通知),需第一时间跟进
  8. 评估下游传导影响:如果已将关税成本转嫁给客户,需提前考虑退税后是否需要退还客户、是否存在合同义务
七、完整时间线与未来展望

7.1 事件全程时间线

2025年2月1日

IEEPA关税启动:特朗普政府以"芬太尼紧急状态"为由,依据IEEPA对中国加征10%、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加征25%关税。这是IEEPA近50年历史上首次被用于征收关税。 SCOTUSblog

2025年4月2–9日

"对等关税"扩展至全球:政府将IEEPA关税扩展到几乎所有贸易伙伴——基准10%全球税率,对数十国施加更高的"对等"税率(如欧盟20%、中国最终达145%叠加等)。

2025年4月起

法律挑战开始:Learning Resources等多家企业和数个州政府在各级法院提起诉讼,挑战IEEPA关税的合法性。

2025年秋

CIT初步裁定: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AGS Company v. CBP案中裁定IEEPA关税可能违法,并确立了§1581(i)的管辖权基础。 Mayer Brown

2025年11–12月

企业抢先起诉:Costco、Revlon等75+家企业在CIT提起退税诉讼。案件合并入AGS主案审理。 Tax Notes

2025年12月中旬

最早的IEEPA条目开始liquidation:2025年2月最早进口的条目(约314天后)开始清算。180天Protest窗口开始倒计时。 Buchalter

2026年2月20日

最高法院判决日:6:3裁定IEEPA关税违法。首席大法官Roberts撰写多数意见。CIT此前发布的全国性禁令生效。 判决原文

2026年2月22日

CNBC报道进口商仍在缴税:尽管判决已出,部分进口商报告CBP仍在征收IEEPA关税,系统更新存在滞后。 CNBC

2026年2月24日

Section 122关税启动:特朗普政府紧急依据Section 122(1962年《贸易扩展法》)对全球进口征收10%关税。但该条款限制最高15%、最长150天,且面临法律挑战(需证明"国际收支危机",在浮动汇率时代难以成立)。 CFR

7.2 未来关键节点预测

2026年3–4月(预估)

CBP发布退税操作指引:CBP预计将通过Customs Bulletin发布针对IEEPA关税退还的具体操作程序。退款将通过ACH电子转账发放。 Buchalter

2026年6月前后(关键!)

最早一批Protest窗口到期:2025年2月进口 → 2025年12月清算 → 2026年6月180天窗口关闭。如果到此时仍未提交Protest,这些最早的条目将永久丧失退税权利。

2026年7月下旬

Section 122关税到期:自2月24日起150天。除非国会立法延长(可能性低),否则自动失效。届时美国将面临大幅关税空窗期。 CFR

2026年下半年

CIT集中审理退税案件:AGS合并诉讼进入实质审理阶段。CIT可能批量命令CBP对原告的进口条目进行reliquidation。

2026–2027年

Section 232扩大调查:政府可能大幅扩展Section 232国家安全调查范围(如半导体、药品、关键矿物),试图在IEEPA失效后重建关税壁垒。 新浪财经

2027–2028年(预估)

大规模退税发放:TD Securities预估退税将耗时12–18个月逐步发放。最终退税规模取决于多少进口商在窗口期内成功提交了申请。 NPR

7.3 退税能拿到多少?实际预期

现实主义评估
  • 理论上限:$1,750亿(Penn Wharton Budget Model估算) 来源
  • 实际可能低于此数:因为部分进口商可能错过Protest窗口期、部分条目因时效已过而无法追回
  • 利息加成:成功退税的条目将额外获得法定利息(按财政部季度利率),从缴税日起算
  • 实际到账时间:即使申请成功,从提交到资金到账预计至少12–18个月
"我们可能会在法院里待上五年。"
— 特朗普总统,对判决的回应 NPR
"从实操层面来看,即使美国政府不拖延,进口商要想很快拿到退税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
— 律师解读 新浪财经

7.4 18国贸易协定的命运

在IEEPA关税威胁下,18个贸易伙伴与美国谈判了各类贸易协定。判决后,这些协定的基础不复存在。各贸易伙伴普遍采取"观望"态度——在确认美国新的关税政策框架前,不急于重新谈判。 CFR

八、IEEPA失效后的替代关税工具

反对意见的Kavanaugh大法官指出,还有"众多其他联邦法律授权总统征收关税"。以下是可能的替代路径: SCOTUSblog

法律依据适用范围限制风险评估
Section 232
(国家安全)
范围最广,无时间限制 需商务部调查报告 最有可能被大规模使用
Section 301
(贸易不公)
针对特定国家的知识产权/贸易行为 需USTR调查,主要针对中国 已有大量对华301关税
Section 122
(国际收支)
全球统一税率 最高15%,仅150天 法律基础脆弱,浮动汇率下难证明"收支危机"
Section 338
(歧视性关税)
针对歧视美国商品的国家 需证明对方存在歧视 历史上几乎未使用
九、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