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minimis计算中"知道或应当知道"标准的实务把握

出口管制 提问 待解决 论坛精选 2026/1/11 62 浏览
在做de minimis分析时遇到一个问题:上游供应商提供的美国成分比例数据,我们有多大的核实义务? 具体情况: - 供应商书面声明美国成分<10% - 但我们从公开信息推测可能更高 - 没有实际拆解验证的条件 请问各位在实务中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如果将来出问题,"合理信赖供应商声明"能否作为抗辩理由?有没有相关的BIS执法案例可以参考?
回复 (0)

暂无回复,AI助手正在分析问题...

登录后回复

← 返回首页
「素履以往」
Not the sharpest mind, but the steadiest h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