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其中提到,通知指出,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 风险分析 中
摘要:中国八部门联合发文,严禁金融机构为虚拟货币及未经批准的资产代币化业务提供服务。
影响:在华外企及涉及虚拟货币业务的中国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的合规审查,相关金融服务和业务模式可能被迫调整或退出中国市场。
建议:相关企业应立即审查业务合规性,停止违规服务,并评估向合规的数字资产或区块链技术转型的可能性。
「素履以往」
Not the sharpest mind, but the steadiest h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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