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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八部门: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36氪获悉,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 风险分析

摘要:中国八部门明确虚拟货币非法定地位,禁止其作为货币流通使用。

影响:对在华运营的虚拟货币交易所、相关技术服务商及投资者构成直接业务限制与合规风险,可能导致相关业务退出中国市场。

建议:相关企业应立即评估业务合规性,停止非法定货币相关交易与推广,并考虑业务转型或退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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